令人失望的中選會 3項反同公投提案竟全數過關

令人失望的中選會 3項反同公投提案竟全數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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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婚釋憲案,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於違憲,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但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法》,公投門檻大降,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3項公投竟然通過中選會審核,將交付第二階段的連署,多位支持同婚的名人紛紛跳出來表示痛心、失望。

立委許毓仁表示,這是執政黨政府自我價值意志的混淆。在釋憲結果之後,卻又讓中選會通過3個反對釋憲結果的公投提案。若公投通過之後,可以不用尊重釋憲結果,還是公投結果可以凌駕大法官釋憲?無非是造成憲政混亂,政府自己無心處理的事情最後全都不負責任地付諸公投。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這是降低公投門檻必然的後果,「只有趕在年底投票前完成修法,才是執政者最後補過的機會。」

伴侶盟昨晚(17日)號召超過百人聚集中選會前,高呼「中選會藐視憲法、假民主真歧視、多數霸凌少數、抗議反同操弄違憲公投、抗議中選會助紂為虐」,抨擊中選會視憲法於無物。伴侶盟表示,中選會其實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解決疑慮,但他們選擇讓公投案過關。

伴侶盟並發出聯合聲明,提出3點訴求:

一,公投不能逾越憲政秩序。中選會召開的聽證會上,大部分專家學者都認為3個公投提案具有高度違憲、違法的疑慮,但中選會卻執意讓3個反同公投提案通過第一階段連署,僅做了少數的文字修改,因此,強烈譴責中選會違法違憲。

二,中選會應立即公布中選會委員會記錄,並說明何以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逕行決議將此3個明顯違憲的公投提案通過,並得以交付第二階段連署。

三,伴侶盟律師團也會盡速針對是否提出行政訴訟,進行評估與研議。

祁家威說,人權是不可以用公投處理的,希望大家團結,繼續奮戰,才能達到最後勝利。

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苗博雅則表示,憤怒歸憤怒,應該以更積極的作為應對,將以「公投對抗公投」的方式,第一階段先在網路發起提案連署門檻,目標2000人,集結婚姻平權支持者的力量對抗反對勢力。

圖片來源-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連署網站:http://piee.pw/5SD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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