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各黨立委莫支持違憲法案,儘速完成大法官交付之同婚修法
今日(3/15)反同方透過賴士葆委員在立法院所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通過一讀程序,並經院會表決後決議逕付二讀,而後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毫無交集的兩個版本將在立法院併案協商。婚姻平權大平台對此有以下兩點聲明:
一、對於《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的提出與通過一讀,我們深感寒心。縱觀這部法案全文,與大法官第748號解釋中所指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的意旨大相逕庭。此草案竟以目前民法上已經存在的「家屬」制度冠上「同性」二字,而拒絕讓同志擁有互為「配偶」的婚姻關係,不僅明顯違憲,也違反公投提案人所承諾的公投不得牴觸釋字748之婚姻自由,更將出現日前親屬法學者鄧學仁於報紙投書所指,將會產生兄弟、姊妹這類「同性」「家屬」與「同性家屬」扞格的混亂狀態。
二、立法院在正式二三讀前,法案將會進行協商。在此盼各位委員,能夠以符合憲法、符合公投主文的行政院版草案為本,切勿因有心人士刻意羅織謊言與假新聞,煽動、惡意利用台灣善良民眾對於同志的不理解所造成的恐慌,在未來造成台灣家庭與親屬體系的混亂。我們更要提醒各位委員,應加速修法腳步,讓台灣社會可以盡快擺脫這段時間以來,有心人士惡意造成的傷害與紛爭。從過去各國修法的歷程來看,讓紛爭止息的最好方式,就是儘速修法讓同志可以順利結婚,讓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可以真正地融入台灣社會。
(婚姻平權大平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