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賴士葆委員撤回提案,讓同志家庭融入台灣社會
立法委員賴士葆日前為反同方提出權利保障薄弱的反同專法,即將在明日院會進行一讀。按照立法院的議事規定,法案在經一讀程序之前,只要提案委員同意就能撤回。因此,在委員能夠撤案的最後期限前,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由同志家庭盼以自身故事讓社會及賴士葆委員理解,同志需要的就是簡單的保障,請委員高抬貴手儘速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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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公投期間參與公投案公聽會,為同志家庭發聲的同志家長Jovi與太太早在三年多前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也於戶政機構讓女兒及太太辦理「委託監護代理」,盼能夠給孩子再多一點點的保障,但女兒一年多前因為綠膿桿菌住院,太太仍舊無法幫女兒簽署文件,在真實面對生活中還是無法讓太太一併申報減稅,更無法讓太太成為共同購屋的屋主。若按照行政院版所提出的草案,多數同志家庭目前碰到的困境,都可以獲得解決,但賴士葆委員為反同方所提出的反同專法,對於目前的同志家庭連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且與同性註記無異,仍然無法做到法律上真正的家長。
另外一位出席的同志家長小龜,和伴侶從求學階段開始交往,共同經歷畢業、工作、向家人出櫃、求子、生子、育兒。她們跟每一個人身邊的人一樣,一起勇敢面對各種感情的挑戰,認真經營家庭。面對社會,她們繳稅、捐款、奉公守法,但在法律之前變得什麼都不是,對彼此而言就只是陌生人,太太和女兒只是寄居在同一個家中的路人甲乙。連辦信用卡附卡都不行。在反同的專法中,她們辛苦努力共有的一切若在伴侶意外,可能連女兒都會被奪走,光是想到這樣的場景,都讓小龜錐心憂慮不已。他表示,有許多像她一樣的同志家庭,包括他們的父母跟子女都有同樣的心願:能夠像一般的家庭平凡生活,請求提案的賴士葆委員可以高抬貴手,撤回反同提案,切勿扼殺同志家庭的未來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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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志家庭,亦有多個親子及性別團體出席記者會聲援,親子共學的異性戀家長維琪表示:「今天同志家庭爭取的不是特權,只是一個跟我們異性戀家庭一樣的權利而已。」,另一位異性戀家長小熊更呼籲賴委員撤案:「我們自詡生活在一個自由且平等的國家,這個同性共同生活法卻剝奪了同志伴侶和家庭的平等權、影響了這些家庭的安全與福祉。」更提醒委員認知到台灣社會有同志也有異性戀共同在這塊土地上生活,我們都是彼此的家人、朋友,請勿用反同提案再撕裂台灣社會,在公投之後,我們應該要共同朝向消弭傷痕的復原之路前進,務必在一讀前撤回法案,用實際行動尊重及包容更多元圓滿的台灣價值。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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