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少年輕生命已用他們的殞落來提醒我們性平教育的重要性
針對第11案之提案,教育部代表於中選會聽證會中已明確表示,目前提案人的提案無執行可能性。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之層級低於母法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中明定各級學校應避免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之歧視。各級學校有教導國中小學生防免性傾向歧視之義務,因此,緃然第11案表面上通過公投法之門檻,但仍然違法而有不得執行的情形,有聲請法院進行審查之必要。
三振後還有下一局 2018高雄同志大遊行2萬人上街 彩虹回家,異同政視
《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自2004年立法通過以來,是校園中支持LGBTQ等性少數學生受教權、推動性平意識的重要依據,也是破除性別刻板印象、迷思與性霸凌的基礎。然而,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友善校園及安全網卻可能因為這次公投結果而出現破洞,讓人感到無比的擔憂與憤怒。
本次反同公投違憲違法的諸多行徑,已對台灣社會造成強烈的撕裂及傷害!反同方以愛為名、行歧視之實,散播錯誤資訊、煽動民眾的恐懼,阻隔社會大眾認識真正的性平教育與同志教育,讓校園裡的性少數學生陷入被霸凌的危險,無法獲得足夠支持與受教權的困境,也剝奪異性戀學生對多元性別的認識與理解的機會。
呼籲政府:
1. 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處,應堅守性平法「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之目的,落實性平法第12、13、14條「禁止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歧視」的條文,持續在校園中推動性平教育,打造友善校園。切莫因公投結果與部份家長的阻擋或誤解,而限縮教師的專業自主權與學生受教權。
2. 政府應持續向社會大眾說明性平法之內涵,澄清錯誤資訊,破除部份家長對同志教育及整體性平教育的誤解。
3. 本次公投結果也看出,不同世代間的性平意識與平權素養差距頗大,顯示政府長期忽略成人的性平教育,政府相關部門應投入更多資源及人力,針對全體國民之性別意識進行宣導與教育。
那夜公投開票,我們傷心;但只要好好活著,我們就有無限的希望!
台灣並非第一個在性平教育與同志平權上遇到反挫力量的國家。美國、法國、澳洲、加拿大都曾遇過類似狀況,遭受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彈。但當把時間軸拉長,可發現這些操作恐懼的浪潮終將在「事實」下逐漸平息。反挫只是一時的,結果雖然不盡理想,但透過這次的討論,讓更多一點人理解同志、聽見更多的故事並有了更多的同理心,這些都會是創造未來改變的種子,謝謝所有支持性平教育的夥伴的努力。
過去不少年輕的生命已用他們的殞落來提醒我們性平教育的不可殘缺,歷史永遠不會忘記這場以愛為名但實為仇恨的動員、以及過程中所造成的傷害,我們都不願再失去任何一個生命。所以,在此請所有努力的夥伴,好好休息、照護好身心,讓我們擁抱自己、儲備好能量後,為了日後更多突破同溫層的對話準備,讓台灣走向更加友善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