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患之間可互相捐贈器官 登記同性伴侶且擔負家庭重責之役男可服補充役

愛滋病患之間可互相捐贈器官 登記同性伴侶且擔負家庭重責之役男可服補充役

Be first to like this.

根據ETtoday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2日審查「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藥事法」等修正草案。其中,將愛滋病感染者的捐贈資格,從完全禁止捐贈,放寬成「感染者可捐贈器官給其他感染者使用」,根據此提案,感染者必須在事前簽署同意書。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目前器官移植的來源相當缺乏,本次修法就像B、C肝患者可以捐贈器官給其他罹患相同疾病的患者一樣,患者間的捐贈可以減少感染者等待器官的壓力,也不會有疾病擴大的疑慮。

另外,同性伴侶雖尚未合法,但因應社會新興及多元的家庭型態,特別放寬「役男家屬」定義,即便不是血親,若是「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亦可視為家屬。因此,若役男已到縣市政府做同性伴侶註記,又需擔負家庭重責,認定後可申請服補充役(編按:僅服兩周兵役,詳細條件請上內政部網站役政署查詢)。

同性伴侶、四等親中的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是這次「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的範圍。

Featured image by photographereddie

 

Quant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