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平等成家」國際修法論壇 推動一個更好的台灣 (上)
為了響應國際家庭日(5月15日),並且在釋憲結果公佈一週年、而修法尚未完竣之際,婚姻平權大平台(簡稱平台)邀請到荷蘭、法國、澳洲等在婚姻平權修法過程中,於國會推動法案的國會議員,分享他們推動法案的經驗,討論從2001年全球第一個通過婚姻平權的荷蘭,到2013年經歷國會與社會討論通過法案的法國,以及在去年經歷「郵寄公投」(Postal Survey)後,順利完成婚姻平權修法的澳洲,三個國家在修法之前與之後的法律與社會改變,與台灣的現況進行比較討論。
在2017年5月24日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後,台灣最遲將在2019年實現爭取許久的婚姻平權,極可能是亞洲第一個讓同志可以順利締結婚姻的國家,國際也對於台灣的動態十分矚目。昨日在論壇開始前,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與三位外賓,先前往總統府拜會副總統,法務部次長張斗輝、外交部次長吳志中陪同分享台灣推動婚姻平權的經驗。
荷蘭:婚姻平權後,17年都在進步
三位外賓分別感謝副總統的溫暖歡迎,並稱讚台灣是個相當民主與進步的國家,針對在台灣所面對到的反對婚姻平權的勢力,Boris Dittrich期許台灣的領導人擔起領導的責任,積極的和社會對話,促進中間民眾對於婚姻平權的了解,同時分享荷蘭的經驗,在通過婚姻平權之後,社會中的爭議瞬間平息,這17年來,荷蘭的社會依舊持續進步。同時以他全球LGBT人權倡議總監的經驗分享,每一個迎來婚姻平權的國家都會面對許多反對方的挑戰,這時候才是檢驗國家領導人是否有足夠的遠見,來將這個國家帶往更好的方向去。
法國:修民法達到婚姻平權
2013年在法國國會擔任法案說明人、同時也是有五個孩子的異性戀爸爸的Erwann Binet也分享,在法國雖然也面對反對方的挑戰,國會最終是選擇了修改民法,讓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因為這是立法技術上最簡單的方式,法國和台灣的法律體系相似,都相當重視民法,希望台灣也可以修改民法,納入同性配偶,同時也不會改變任何異性配偶的原有權利,而在法國經驗裡,在通過婚姻平權的隔天,社會的爭議和討論也瞬間降低,期待台灣也可以盡快地迎來這一天。
澳洲:公投浪費時間,不如直接立法
甫於去年底透過諮詢性公投促使國會通過婚姻平權的澳洲新南威爾斯州議員Alex Greenwich也表示,澳洲的經驗說明,政府在討論的時間拖得越長,越沒有辦法促進社會和諧和取得社會共識,因為反對方時常使用恐懼動員人民的情緒,尤其是在公投的過程中,許多同志社群面對到社會上極大歧視言論,這是社會沒有必要付出的成本,期待台灣能用國會立法的方式來保障同性伴侶的法定權益。Alex說明,在澳洲他們並不希望要用公投來決定婚姻平權法案,但因為公投是代表了政治人物的怠惰,如果領導人能帶領國家往前,最終社會能夠看到,婚姻平權法案會迎來快樂的同志婚禮舉辦。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