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net蜂行動:如果有人在公司、學校進行反同連署,你該怎麼做?】 阻擋反同連署奧步──大家一起來!

【Hornet蜂行動:如果有人在公司、學校進行反同連署,你該怎麼做?】 阻擋反同連署奧步──大家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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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已經告訴大家,如何檢舉反同連署的奧步,看見反同者用各種「不可思議」的手段號召連署,你是不是也看不下去?公民投票是政治行為,基本上宣傳號召連署是實踐公民權的一種方式,我們即使再憤怒,最好的阻擋方式還是用說理說服其他人不要連署。但是,從過往的經驗看來,反同者號召連署的手段往往已經觸犯法律,我們建議大家要即時嚇阻,以免反同者食髓知味,以為只要打著「愛家」之名,就可以恣意妄為。今天要告訴大家,如果有人在公司、學校連暑,你該怎麼阻止?

 

在辦公室發放反同連署書──已違法請向所屬單位或勞工局申訴。

 

有愈來愈多人在工作場所收到老闆、主管或同事發放的反同連署書,在勸說連署的同時,往往伴隨著對同性戀充滿敵意與偏見的說明,發動連署的人或許以為自己只是在「幫忙連署」,但勸進反同連署本身有可能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所禁止的「性騷擾」。

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稱性騷擾不僅指「性要求及具有性意味之言行」,還包括「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受僱者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之情形。這三項反同連署的目的,就是要求在法律制度及教育領域將同志予以排除、隔離與噤聲,因此在工作場所發放此種連署,即使沒有強迫人簽署,都仍構成貶抑同志的「性傾向」,營造出對同志具有敵意的工作環境,是違法的唷!

如在工作場所遇到此類情事,建議應積極蒐證,並先向所屬單位進行性騷擾之內部申訴,請求立即停止發放此等性別歧視之反同連署,如雇主未能有效積極處理,亦得進一步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請勞動主管機關介入。

 

在學校內發放反同連署書 ──已違法請向學校性平會申訴。

 

很多人反映老師在課堂發放反同公投連署,還有老師把連署單夾在聯絡簿裡請家長簽署,這些行為都已經觸法囉!反同公投連署不但有宗教背景亦有政黨色彩,若是在學校宣傳或發放,已違反「政治中立」與「宗教中立」原則,亦有違《性別平等教育法》唷。

依照教育部107年7月13日最新發函(臺教學(三)字第1070107417號),公民投票之連署是公民行使政治權利的相關活動,而《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明文禁止學校為特定政治團體、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所以,任何公民投票(無論是反同公投還是平權公投),都不可以在課堂中進行!

此外《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1項則明確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建立安全校園空間,但反同公投旨在排除同志平等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與禁止國中國小實施同志教育,明顯涉及對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等的歧視,老師不但不能在校園內發放連署書,更應該積極勸阻才對。

※教育部最新發佈的臺教學(三)字第1070107417號函全文:http://bit.ly/2LTf3s4

 

如果你關心人權,拒絕歧視霸凌在這世界上出現

請勇於檢舉「愛家公投」的非法連署行為

 

#對反同公投說不

#對誤導大眾的愛家公投說不

文: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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